清朝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也负责处理对俄罗斯的外交事务,清于崇德元年即1636年,设蒙古衙门,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 ,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咸丰十年十二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 ,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Copyright © 2019- ninit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