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4、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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